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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18 23:55:44 | 浏览: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对华熙生物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生物医药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要求较高,产品研发周期相对较长,持续研发投入是生物医药企业保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新产品研发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研发技术路线出现偏差、研发投入成本过高、研发进程缓慢而导致研发失败的风险。
医疗类产品必须经过产品技术要求制定和审核、注册检测或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和注册审批等阶段,才能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颁发的产品注册证书。新产品在国际市场销售还需通过FDA注册、CE认证或其他国际产品质量体系认证或注册。即使取得了产品注册证书、通过了相关国际注册和认证,相关产品亦需要每间隔一段时间重新进行注册和认证,以使得相关注册和认证持续有效,相关产品能够在国内、国际市场持续销售。
由于各个国家注册和监管法规处于不断调整过程中,存在未来个别产品不能及时注册的可能性,导致相关产品不能上市销售的风险。此外,公司及联营公司代理国外医疗产品的国内注册工作时,可能面临因代理产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受到处罚、发生诉讼等不利因素导致国内注册工作进度受阻或者注册工作失败的风险。
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始于其成立初期在以生物发酵法生产透明质酸技术领域的工艺技术突破。如果未来出现革命性的新技术,且公司未能及时应对新技术的迭代趋势,公司的技术存在被替代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为透明质酸原料及相关终端产品。如果未来出现更为先进的革新原料或产品,在理化性能和生物功能上更具优势,或成本更加低廉,或在部分应用领域存在独特优势,可能使得公司核心产品存在被新产品替代、淘汰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能否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以及研发、生产服务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如果公司对于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不能落实、人力资源管控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将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如果公司未来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况,将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研发进展、市场竞争力及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销售的各类产品均依赖于公司长期以来研发与积累的各项核心技术与研发成果。未来如果公司保密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或者出现重大疏忽、恶意串通、舞弊等行为而导致公司的商业秘密或核心技术泄露,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产生风险。
公司新产品研发成功后,不论是原料产品、医疗终端产品、功能性护肤品还是功能性食品,均需要结合其产品特征、销售模式、客户结构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推广活动,以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促进产品销量的提升。
如果公司针对新产品制定的市场定位未能适应市场需求,或者公司未能采取适当的市场推广策略、未能有效维护渠道,公司的新产品市场推广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部分产品系与经销商合作进行销售。如果经销商不能较好地理解公司的品牌理念和发展目标、或经销商的营销推广能力跟不上公司发展要求、或经销商对零售终端网点的管理不能及时体现公司的营销政策及适应不断变化的竞争环境、或经销商违反合同约定或未按照法规要求销售公司产品等,都将增加营销管理的难度,导致营销网络和产品价格体系的不稳定,对公司的产品、品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公司的销售收入。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原料产品、医疗终端产品、功能性护肤品、功能性食品。公司销售的相关产品,均已获得相应批准文号,并向具有相应资质的经销商或终端客户销售。可能存在部分下游客户在采购公司医疗器械或功能性护肤品后,对产品使用方法、使用范围宣传不当,或超范围、超区域违规使用的风险,最终造成影响公司的品牌声誉并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在境外地区拥有多家子公司。公司在境外设立机构并持续开展业务需要拥有一定的国际化管理能力,以及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所以在境外经营过程中存在管理风险,以及法律、政策环境带来的一系列风险。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境内法律法规,药械生产类企业需要取得生产、注册、销售、出口等系列经营资质,相关资质期满前,公司需及时申请续期工作。若公司无法在证书到期前及时办理完成续期,将对公司部分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出口等造成不利影响。2022年,公司有1项化妆品生产许可证、1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项食品生产许可证、1项原料药印度注册证书、1项原料药国内批准证明文件、3项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等经营资质陆续到期,目前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原料药印度注册证书、原料药国内批准证明文件已完成续证工作,其他经营资质正在办理续期。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对供应链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要求越来越高。2022年1-6月,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原材料采购周期延长、物流成本增加等因素导致供应链管理难度增大,存在供应链管理效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功能性护肤品业务收入占公司整体业务收入比重持续加大,同时公司加大品牌建设、渠道构建及关键人才引进等战略性投入,公司费用率出现一定程度的提高,公司整体业务的净利润率可能出现下降的情形。
2022年6月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为95,788.03万元,由于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以及护肤品品类的不断丰富,存货账面价值增加较大。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受到下游市场情况变动的影响,未来,如果公司下游客户需求、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可能导致存货无法销售,公司或将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进而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投建并逐步建成投产,公司未来每年将新增较大金额的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如果行业环境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则公司存在因为折旧和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情况较为稳定,2022年1-6月综合毛利率为77.43%,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但如果未来公司的经营规模、产品结构、客户资源、成本控制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动,或者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成本费用提高或客户的需求发生较大的变化,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毛利率无法维持较高水平或下降的风险。
2022年1-6月,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6,947.02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为12.05%,若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动或公司不能满足补助政策的要求,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国医药、医疗器械和护肤品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并实行生产许可制度,公司主要产品出口地也对医药、医疗器械等各类产品实行严格的许可或者认证及监督管理制度。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满足我国以及进口国行业准入政策以及行业监管要求,或者公司出现违法、违规等情形,则可能受到我国以及进口国相关部门的处罚,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
国家卫健委、国家广电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不断加强对医疗美容服务、电商及直播平台的监管,对于合规性要求逐渐提高,整个产业链将逐步趋向于统一的规范化的标准。若未来监管要求收紧或公司下游销售机构或销售平台不能持续满足监管政策以及行业监管要求,或者公司所在平台出现违法、违规等情形,则可能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从而对公司的经营销售带来不利的影响。
公司在生产透明质酸及其他生物活性物质的发酵技术及交联技术方面,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并以此建立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但随着近年来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公司竞争对手的综合实力有所提高,可能使行业的竞争加剧。
2022年1-6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10.40%,产品销往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也在境外设有多家子公司。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短期内对公司业务开展造成一定影响。另外,全球经济形势下行、汇率不稳定以及国际贸易摩擦升级,可能会对公司国际业务产生不良影响。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1-6月 2021年1-6月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6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本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1-6月 2021年1-6月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6 0.64 34.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3 5.88 增加1.05个百分点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1.58%,主要原因系2022年1-6月功能性护肤品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77.17%,原料业务同比稳步增长10.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增长31.25%、34.91%,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1.58%。
华熙生物是全球知名的生物科技公司和生物活性材料公司,是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透明质酸全产业链平台企业。公司凭借微生物发酵和交联两大技术平台,以及中试转化平台、配方工艺研发平台、合成生物学研发平台、应用机理研发平台在内的六大研发平台,建立了生物活性材料从原料到医疗终端产品、功能性护肤品、功能性食品的全产业链业务体系,服务于全球的医药、化妆品、食品等领域的制造企业、医疗机构及终端用户。
公司为持续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持续加大核心技术研发投入。2022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为17,945.86万元,较2021年1-6月增长67.9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6.11%,与2021年1-6月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52%相比有所提升。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申请专利570项(含发明专利461项),其中已获授权专利226项(含中国发明专利126项,国外发明专利4项)。
2022年1-6月,公司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医用多糖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及产业化示范”、“用于呼吸道病原生物感染阻断及呼吸道疾病预防的糖胺聚糖类高端医用制剂的开发”、“合成生物学关键技术体系研究及应用示范”、“交联透明质酸外科用生物医用材料关键共性技术和产业化研究”及“透明质酸高端医用材料与创新药物的研究及产业化”等。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562,556股,发行价格为47.79元/股。截至2019年10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368,594,551.2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92,660,000.00元,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实收募集资金款项为2,275,934,551.24元,扣除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26,980,126.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48,954,425.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18,639,950.82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国门支行 9210 专用存款账户 242,773.5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专用存款账户 367,899,051.27
注:1、除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之外,另有35,487,529.51元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开立的与募集资金账户关联的信用证保证金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国际信用证开立。
2、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6月利息及理财收入10,204,551.47元,已扣除2022年1-6月手续费863.53元。
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将最高不超过7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产品,该7亿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未赎回的可转让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合计307,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天津募投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同意调整“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的终端产品生产线的建设规划,暂不建设透明质酸次抛原液、透明质酸洗眼液等终端产品生产线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产能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健康产业园项目部分产能规划进行调整并增加相应总额。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调整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熙生物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在2022年1-6月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2年1-6月,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22年6月30日,华熙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股) 间接持股数(股) 合计持股数(股) 合计持股比例(%) 2022年1-6月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华熙生物控股股东为华熙昕宇,实际控制人为赵燕女士。截至2022年6月30日,华熙生物控股股东华熙昕宇直接持有公司283,500,000股,持股比例为58.9293%;实际控制人赵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15,920股,通过华熙昕宇间接持有公司283,500,00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58.9534%。
2022年3月25日,华熙生物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3月31日起上市流通,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截至2022年6月30日,华熙生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均因上述限制性归属取得。
截至2022年6月30日,华熙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华熙生物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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