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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0 06:27:02 | 浏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0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9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668,198股,并于2020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16,681,97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78,861,52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820,45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完成相关股东参与的增资扩股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共涉及的股东数量为5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25,000,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其中,EMC易倍 EMC易倍体育包含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4股,获得的转增股份7,143,120股。
公司于 2022 年 8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9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20 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83,170,395 股增加至583,278,19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除上述事项外,EMC易倍 EMC易倍体育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其他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一) 机构股东深圳市招银朗曜成长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EMC易倍 EMC易倍体育深圳市招银一号创新创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招银共赢股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完成本企业参与的增资扩股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任何第三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 机构股东杭州延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长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完成本企业参与的增资扩股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任何第三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减持股数: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每年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上市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含送股、转增股本的股数)。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凯赛生物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做出的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